对市政协第435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的建议》(第4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榆林率先实现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我市电子商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育、品牌推广、农产品上行等方面,11个示范县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引进了阿里巴巴、京东、美团、诚心优选等多家知名电商企业,大数据、互联网、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产业正在兴起。目前,全市有11个快递品牌,858余个快递营业网点,2394余个供销系统服务经营网点,1400余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网络遍及全市12个县市区、155乡镇和人口密集的行政村,电商企业已发展到1500多户,各类电商平台注册的网店、微店超过1万户,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员达到1.5万人,培育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品牌9个,培训各类电商人才5万人次,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实现17.3亿元,在全省排名第五,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工作情况
(一)县域电商品牌培育。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一是培育出“绥德范”“米脂小米”、“塬上清涧”、“们吴堡”等9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品牌,吸引百余户企业入驻。二是向省商务厅推荐定边、绥德、子洲、米脂、佳县、清涧等县区20余户企业免费创建三品一标,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免费培训。三是建成榆林原产地商品官方旗舰店(淘宝馆)、榆林京东馆、榆阳好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等线上专馆品牌建设。
(二)大力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一是联合市扶贫办、市传媒中心开展了全市网络直播营销人才技能培训,共培训140人次。二是开展了直播带货大赛赛前培训,共培训80人次。三是组织全市500余人,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线上电子商务培训会5次。四是组织全市商务系统行政人员和电商企业,开展了电子商务法培训工作。各示范县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论坛、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和村级管理干部、电商从业人员、电商创业人员进行培训,已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万人次。
(三)搭建销售平台畅通销售渠道。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了订单减少、利润下降等问题,为此我局搭建了销售平台,助力企业节本增收。一是1月20日组织全市22家电商企业参加“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共销售产品210.4万元。二是1月26日联合市传媒中心组织全市102家企业开展"榆林市云上年货节",共计销量20多万元。三是4月27-29日举办了“榆林市首届电商直播带货大赛”,汇聚了30组网红达人及团队参赛,通过连麦PK,才艺展示等方式宣传推介我市农产品,销售额达30多万元。四是6月29日在榆林世纪精华大酒店举办了全省网销对接洽谈会,省内外多家电商企业与我市农产品供应企业现场签订了8项采购协议,签约金额4405万元。五是组织80余户企业参加全省网销对接洽谈会和天汉电子商务博览会,签订8000万元的农副土特产品购销协议。
三、存在问题
(一)传统企业及中小电商企业网上营销能力总体较低。传统工业企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企业仍注重传统营销模式,很少有专业团队人员开展网上销售空间。
(二)电商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全市还没有销售过亿元的电商企业,虽然我市有“桃花茆”、“挂面哥”、“老闫家”等较为知名的电商品牌,但整体规模依然偏小,辐射带动力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人才培训,扩大网销人才团队。邀请阿里巴巴、京东以及有资质的相关知名电商企业专家,针对未就业大学生、返乡青年、贫困家庭和下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不同层次的各类培训,进行一对一培训、手把手帮教活动,不断壮大经营队伍,并开展直播带货人才培训,提高人才在网销直播时营销技能,增强发展后劲。
(二)抓好产品研发,培育特色品牌。继续加大对桃花卯、陕北大大、挂面哥等本土网销品牌的工作支持,鼓励电商企业研发更多的网销产品。培育小米、核桃、苹果、红枣等为主的优秀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产生、规模加工、规模营销格局。
(三)搭建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依托淘宝、天猫、京东、诚心优选、美团优选等多家电商平台拓展业务。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电商龙头企业采用订单农业、线上预售等有效形式,拓宽销售渠道。利用各种资源,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网销对接会、展会,扩大交流合作,提高榆林产品知名度。
榆林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冯明 电话:0912-389184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研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