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案建议

对李晓燕委员第302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10-17 09:54:26 来源: 浏览:2989
A+ A 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提案》(第302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局电子商务方面工作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现全覆盖。2015、2017、2018年,神木、府谷、横山、绥德、清涧、靖边、米脂、定边、吴堡、子洲、佳县11个县分别被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批复为国家级第二批、第四批(定边)、第五批(吴堡、子洲、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第二批、第四批8个示范县均已通过中省的绩效考评和验收,第五批正在等待验收。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络体系正在形成。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1个,电商物流配送中心11个,电商镇村级站点1500个,有快递品牌11个,快递营业网点858个,供销系统服务经营网点2394个,服务网络遍及全市12个县市区、155乡镇和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各类电商平台注册的网店、微店超过1万户,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员达到1.5万人,培育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品牌9个,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个,省级示范企业8个,培训各类电商人才8万人次,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实现33.13亿元,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

(三)搭建平台畅通销售渠道。一是组织开展“陕货淘宝直播购物节”,邀请个别县市区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大力推介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协调淘宝主播黄薇(薇娅)通过直播的形式,为我市老闫家南瓜子、吴堡手工空心挂面代言,销售南瓜子97万元,手工空心面102万元。三是联合一点资讯开展“好物优选无榆伦比”陕耀网络扶贫e起来榆林专场活动。四是组织全市22家电商企业参加商务部组织的“2022年全国网上年货节”。五是联合市传媒中心组织102家企业300余款产品,开展"榆林市云上年货节"。六是举办了“榆林市首届电商直播带货大赛”,汇聚了30组网红达人及团队参赛,通过连麦PK,才艺展示等方式宣传推介我市农特产品。七是举办了全省网销对接洽谈会,组织全省10个地市和省内外多家电商企业与我市进行对接洽谈,现场签订了8项采购协议,签约金额4405万元。八是组织部分本土主播在双11期间,举办了“双11”直播带货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工作。继续加大电子商务技能提升培训力度,重点加大对企业团队的培养和直播电商人才的培育,通过基础知识授课和实操,发觉和培育一批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电商人才。

(二)搭建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一是依托阿里、京东、抖音、快手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渠道资源拓展线上销售业务。二是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电商龙头企业采用订单农业、线上预售等有效形式,拓宽销售渠道。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网销对接会、展会,扩大交流合作,提高榆林产品知名度。四是开展2022年网上年货节、双11、双12等节日活动和多种形式的系列促消费活动,不断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助力农产品上行。

(三)发展电商集聚区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直播基地建设和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二是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培育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孵化、物流,直播、品牌培育等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联系人:冯明   电话:0912-3893233

 

 

                                榆林市商务局

                              202282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研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