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交流互动 > 咨询建议
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李*军
留言时间2022-01-11
留言标题超市办理的购物卡不让消费
留言内容我们约一百五十人于2021年12月初在神木市大柳塔恒生超市办理的购物卡,总额约40多万元,商场目前不让消费。
回复时间2022-01-15
处理状态处理结束
回复内容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恒生集团属于集团发卡企业,同时根据第七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以恒生集团单用途预付卡的备案与管理在陕西省商务厅。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该项纠纷发生在神木市大柳塔镇,应该由神木市工贸局联合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纠纷处理。 综上所述,建议该纠纷由神木市工贸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协部门,进行处理。
满意评价您对答复是否满意: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