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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高*峰
留言时间2022-01-18
留言标题恒生超市购物卡无法使用
留言内容本人持有恒生超市购物卡,而且卡内有钱,在超市无法使用
回复时间2022-02-16
处理状态处理结束
回复内容你好!关于你反馈的持有恒生购物卡不允许正常消费的类似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我局深入调查并约谈企业负责人,现将不能正常消费的问题回复如下: 1.经我局深入调查发现,现持有不能正常消费的恒生购物卡者均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分公司)的员工。 2.上述购物卡不能正常消费的原因是:2020年10月1日煤制油分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伊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恒生商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大柳塔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委托鄂尔多斯市伊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陕西恒生商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大柳塔分公司),在合作期间,双方共产生相关业务累计金额300万元,截止目前,乙方仅收到相关业务款8万元整,下欠292万元未付款,乙方多次与甲方催缴欠款未有结果,故乙方对持有上述购物卡的甲方员工实行暂停消费,在乙方各门店均已张贴告知函,并对甲方提起法律诉讼,目前正在履行司法程序阶段。 3.待司法程序结束,根据判决结果,待乙方结清欠款后,甲方持卡员工均可正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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