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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将进一步缩减

2019-05-06 09:30:30 来源:陕西商务之窗 浏览: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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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旨演讲中强调,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扩大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对外开放。

李克强还表示,今年6月底之前,将再次修订发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而且“非禁即入”将全面落实。

在此前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上,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继续缩减,外资将能够进入更大市场空间、更多产业领域,享有充分的国民待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近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在与有关部门一道,就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事项展开调研。商务部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适时发布2019年版负面清单。

“中国的开放又迎来新的重磅信号。”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接了国际通行的准则,在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只有48项,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在今年还将进一步缩减,这将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所涉领域中,增值电信、基础设施和能源资源领域引起了众多关注,其中外资呼声较高的增值电信领域更让人关注。业内人士表示,电信领域的开放一直是较为敏感的话题,在入世谈判中,中国承诺不仅将开放基础电信,还将开放一部分增值电信。目前,除电子商务外的增值电信均有50%的外资上限,但在一些地方,某些类别的增值电信业务里,股比不超过50%的限制已取消。

今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就显示,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宋清辉表示,负面清单的缩减是中国制度开放的体现,中国要持续扩大货物和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切实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原则上不实行征收,即便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征收,也要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健全外资项目服务机制,发生纠纷必须依法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认为政府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过去可以通过投诉工作机制解决,目前《外商投资法》还新增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