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肉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提高肉品质量,对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城乡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站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做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
2、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定点屠宰企业。
3、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
4、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
5、规范化验、无害化处理、运输工具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1、 迅速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的联合行动。
2、 全面开展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3、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4、 实行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规范企业行为。
5、 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环境。
6、 全面清理和废止阻碍屠宰加工行业发展的规章政策和不合理收费。
7、 加强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举报、投诉电话:0912-—8103128 地址:榆林市钟楼巷8号。
3、 建立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市县(区)实行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开始,每月2日前将上月本县(区)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总结,报市商务局定点办,市定点办定期向全市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4、 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制度。
5、 加大治本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6、 工作步骤和进度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6月份,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责任。各县(区)于6月15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市商各局。第二阶段为7—9月份,开展两次大规模的集中不治,并准确填报各县(区)地方性生猪屠宰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总表》和《各县(区)生猪屠宰行业收费情况统计表》,并于2006年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榆林市商务局定点办。第三阶段为10—12月份,巩固提高,市商务局统一安排互查验收,互查验收方案及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12月份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工作总结。
榆林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