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典当业管理,规范典当行业行为,促进典当业稳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规划依据
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
陕西省商务部《设立典当企业审批程序规定》
《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情况
全市共有12个县(区),总人口351.63万人,总面积43578平方公里。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人均GDP达到9102元;财政收入6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8亿元,比上年增长55.4%;实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71.55亿元,比上年增长9.85%。
三、我市典当行业布局及总体运行情况
截至2006年2月底,我市共设立7家典当行(榆阳区3家,神木县、靖边县、米脂县、横山县各1家),注册资本9850万元。2005年12月底资产总额7499.82万元,负债总额6.9万元,净资产总额7110.21万元。全市典当业稳步发展,全年业务量不断增长,总业务笔数135笔,典当余额977.2万元,典当总额1520万元,5家均盈利,2家2006年2月批准现正在筹备开业工作。
在经营品种中,房地产占90%,交通工具占10%,典当已由传统意义的典当变为新型典当。典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功能,正逐渐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发展规划
1、我市典当业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发展,明确职责,从严把关,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适度竞争,规范经营”。
2、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典当行业现有户数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到2010年典当行业在现有7户的基础上再发展18户,总数控制在25户左右,新增设的典当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设立典当企业审批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附“榆林市‘十一五’典当行业发展规划表”)。
五、发展措施
1、发挥职能,加强管理。商务局、工商局、监察局、公安局要发展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管和规范典当行业市场行为,设立举报电话,进行不定期或定期的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典当行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对典当企业的年审工作,规范其经营行为。
2、加强对典当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工作。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工作,使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不断提高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积极组织典当行业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对原来设立的典当企业,根据新的标准重新审查,对不符合新标准的限期整改。
4、积极协调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关系,对典当行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和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榆林市“十一五”典当行业发展规划表
行政区划名称
现有户数
规划发展户数
“十一五”末户数
榆阳区
3
2
5
神木县
1
2
3
府谷县
2
2
定边县
2
2
靖边县
1
2
3
横山县
1
2
3
绥德县
2
2
米脂县
1
1
佳县
1
1
吴堡县
1
1
清涧县
1
1
子洲县
1
1
合计
7
18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