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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的紧急通知

2006-09-28 15:14:20 来源: 浏览: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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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商发 [2006]202号

 

关于编报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

设置意见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商贸办(经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 2006)6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牛羊鸡等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管理,规范和完善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及审批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决定对我市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进行设置规划。各县(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要进行编制报批,为保证市级规划及各县(区)设置意见的科学,合理和规范,现就各县(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的编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设置意见的编报工作。

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是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牛羊鸡等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由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后实施,具有行政的约束力。是关于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的原则和最大数量限制。是各县(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规范设置、合理布局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清理整顿规范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布局的核心依据。各县(区)务必从贯彻落实屠宰法规,加强我市牛羊鸡等畜禽屠宰行业宏观管理,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素质提高的高度,充分认识市级规划和设置意见在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切实做好设置意见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设置意见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编制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要组织城区规划、畜牧、工商、公安、卫生、环保、税务、物价、土地等部门专家,进行综合论证,通盘考虑,编制工作必须遵循和体现下列主要原则:

1、必须坚持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密度、区域布局、交通条件、产销持点等因素和趋势的原则。

2、必须坚持技术进步,适当超前的原则。

3、必须坚持以市级规划为前提的原则。

4、必须坚持分类布局的原则。即按照设区城市、县城、县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分类布局。榆林城区只能设置牛羊屠宰厂(场)2个,鸡等家禽屠宰厂(场)2个(榆林城区由市商务局拿出牛羊鸡等禽畜屠宰厂(场)试点意见)。对城建规划范围内的非农业区域,不准设置屠宰厂(场)。远离市县区,市场供应相对独立的重点镇可设立牛羊屠宰厂1个,鸡等家禽屠宰厂(场)1个,但必须从严掌握;每个县城所在镇行政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牛羊屠宰厂(场),设立鸡等家禽屠宰厂(场)1个;县以下只能在人口较多、具有物资集散功能的重点城镇设立牛羊屠宰厂(场)1个,鸡等家禽屠宰厂(场)1个。

5、必须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设置意见的内容、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县(区)上报的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应具备下列内容:

1、编制本县(区)牛羊鸡屠宰厂(场)设置意见的原则、依据。

2、本县(区)牛羊鸡屠宰厂(场)设置的合计数量。

3、本县(区)所辖乡、镇的数量和具体名称。

4、本县(区)所辖的人口较多、且具有物资集散功能的重点城镇的数量和具体名称。

5、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各县(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由各县(区)定点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报市商务局审核、市政府批准后,各县(区)统一实施。

各县(区)应于 10月20日前把本县(区)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意见(草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商务局,于10月30日前报市政府规划。

附件: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设置数量及重点镇名单

 

 

 

榆林市商务局

00六年九月二十二

 

 

 

 

主题词:牛羊鸡等畜禽屠宰厂(场)   意见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白玉仁副市长、霍光平助理研员、

本局各领导、档(二)

榆林市商务局                   2006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