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商发
[2008] 33号
:
2008年
4月
11日至
4月
20日,市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改正。省厅对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承办企业商品配送情况;
(二)农家店建设改造投入、店容店貌、台帐(原始票据)登记及散装食品储存情况;
(三)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及直营店建设规划落实情况;
(四)承办企业配送中心
2007年下半年商品月出入库情况;
(五)承办企业对农家店自采商品质量监管措施;
(六)承办企业网上资料报送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希望各县(区)商贸办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一定要加强对这次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带队,对
2005年至
2007年底前建成的农家店逐个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凡跨县(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能力不能覆盖全部实施区域的当地消费品承办企业,必须在异地建设新的配送中心,否则,
2008年市局将不予验收其在异地建设的农家店。
(三)将自查情况于
3月
31日前以书面材料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二
OO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