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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

2009-07-07 15:54:47 来源: 浏览: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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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条   牲畜屠宰的检疫、卫生检验及其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 2009 7 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