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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的通知

2012-06-12 14:42:22 来源: 浏览: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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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掀起全民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榆林群众性创建热潮,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按照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榆创文指﹝2012﹞3号)文件精神,现要求各单位、企业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好创文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机关、单位,各酒店、商场、超市、加油站、典当、拍卖、企业,各商业门店电子显示屏、城区户外电子广告屏和楼宇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公益广告,不断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榆林工作的传播力度,着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画廊等宣传阵地,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或设置宣传牌,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中来,要在楼梯、电梯等出入口,办公室、活动室、餐桌、床头、洗手间等处张贴“创文”温馨提示语。
  宣传时间:2012年4月—2013年12月
  附件:1、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语

                      榆林市商务局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语

1、创建文明城市 建设幸福榆林
2、文明榆林我建设 榆林文明我幸福
3、文明城市你我建 处处都是和谐环境
4、注重文明礼仪 提升自身修养
5、创建文明新风 共建美好家园
6、环境要优美 秩序要优良 服务要优质
7、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
8、文明就餐,礼貌待人
9、就文明餐,做文明人 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10、文明餐厅,大家共创
11、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12、我为社会,社会为我,用心去经营我们的社会
13、诚信经营 买卖公平
14、诚信光荣,欺诈可耻
15、以诚为本,以信为用
16、诚实为本,信誉为重
17、铸诚信质量,做文明新人
18、一言一行讲文明 做人做事讲诚信
19、同住一座城 工作文明人
20、开展诚信教育,倡导文明新风,打造诚信品牌
21、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