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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2014-08-26 17:08:23 来源:陕西榆林商务之窗 浏览: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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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商务局、工业商贸局:

根据《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榆政发[2014]19号) 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放心酒”等放心消费网络建设, 结合我市酒类电子随附单体系建设工作,现 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 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4年 陕西省酒类工作座谈会精神, 针对酒类生产、运输、批发零售环节等,应用无线射频、PDA电子设备、电子随附单等技术,支撑酒类流通体系创新 建立溯源和诚信体系。

  • 主要 目标

     到2015年底,在全市建成涵盖酒类商品出厂 运输 、分拣、 零售 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电子信息追溯、查询、认证等酒类流通体系 为消费者提供直接 上网 查询验证,杜绝不合格酒 进入市场 保障酒类 消费 安全。

(三)主要原则

采取 政府引导,市场运营的方式,由分拣中心和专柜、示范店 连锁经营为服务实施主体 分拣中心负责酒类电子信息的建立和商品分拣、储存、配送 专柜 连锁经营商负责酒类商品的销售 ,逐步构建我市酒类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二、 主要任务

(一)组建 市级分拣中心 年内在榆阳区建成市级分拣中心,负责进入 全市的 酒类商品和榆阳区生产的酒类产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信息 录入 和物流配送

(二)组建县级分拣点。 在神木、米脂县建成两个县级分拣点, 分别 负责进入 县的 酒类商品和 本县 生产的 酒类 产品 电子随附单信息 录入和分拣储存配送。

(三)规范流程。逐步形成 酒类商品厂家贴标 流通环节扫描管理 县级分拣点扫描认定 消费环节扫码查询的流程 ,确保 我市的 酒类电子 随附单追溯工作 规范、有序发展

(四)分步推广。榆阳区、神木县、米脂县 三个分拣中心(点)系统建成后,逐步在 其它 县推进酒类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 2015年底,将全市酒类商品产 销全部纳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追溯认证体系 ,全面 取消酒类纸质随附单,实施电子化全面管理。

三、其它要求

(一) 分拣中心 神木、米脂分拣点的建设 电子随附单相关技术配套工作, 分别 由榆林市万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神木、米脂县万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确保 11月底,各分拣中心(点)投入运营。12月初,各酒类生产企业要办理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追溯、信息录入、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 各县 分拣点由所在县 商务部门 推荐,市酒类流通协会审核备案。 示范店(专柜)由分拣中心(点)负责 ,通过 公开选择的方式,在县区大型 商场 和酒类 专营店 中选择诚信经营、没有违法记录的 店中选定 授牌 ,统一 按照省厅要求标准建立专柜、示范店,实行连锁经营。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 组织领导

成立榆林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赵建宏任组长,副局长张伟、市酒类流通协会会长刘长征、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振林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榆林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酒类流通协会会长刘长征兼任。

(二)强化协会作用

酒类 流通 协会要发挥其行业优势,积极指导、联系和协调各县区分拣点的建设、运行, 组织 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承担电子随附单编码和分拣点的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 强化县区机构

     各县区 商务部门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域的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 及时向市局 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市县两级 共同 好我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榆林市商务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