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工业商贸局:
根据《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榆政发[2014]19号) 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放心酒”等放心消费网络建设, 结合我市酒类电子随附单体系建设工作,现 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 目标 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和 2014年 陕西省酒类工作座谈会精神, 针对酒类生产、运输、批发零售环节等,应用无线射频、PDA电子设备、电子随附单等技术,支撑酒类流通体系创新 , 建立溯源和诚信体系。
到2015年底,在全市建成涵盖酒类商品出厂 、 运输 、分拣、 零售 、 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电子信息追溯、查询、认证等酒类流通体系 , 为消费者提供直接 上网 查询验证,杜绝不合格酒 类 进入市场 , 保障酒类 消费 安全。
(三)主要原则
采取 政府引导,市场运营的方式,由分拣中心和专柜、示范店 等 连锁经营为服务实施主体 。 分拣中心负责酒类电子信息的建立和商品分拣、储存、配送 , 专柜 、 连锁经营商负责酒类商品的销售 ,逐步构建我市酒类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二、 主要任务
(一)组建 市级分拣中心 。 年内在榆阳区建成市级分拣中心,负责进入 全市的 酒类商品和榆阳区生产的酒类产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信息 的 录入 和物流配送 。
(二)组建县级分拣点。 在神木、米脂县建成两个县级分拣点, 分别 负责进入 本 县的 酒类商品和 本县 生产的 酒类 产品 电子随附单信息 的 录入和分拣储存配送。
(三)规范流程。逐步形成 酒类商品厂家贴标 、 流通环节扫描管理 、 县级分拣点扫描认定 、 消费环节扫码查询的流程 ,确保 我市的 酒类电子 随附单追溯工作 规范、有序发展 。
(四)分步推广。榆阳区、神木县、米脂县 三个分拣中心(点)系统建成后,逐步在 其它 县推进酒类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 。 2015年底,将全市酒类商品产 、 运 、 销全部纳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追溯认证体系 ,全面 取消酒类纸质随附单,实施电子化全面管理。
三、其它要求
(一) 市 级 分拣中心 , 神木、米脂分拣点的建设 和 电子随附单相关技术配套工作, 分别 由榆林市万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神木、米脂县万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确保 11月底,各分拣中心(点)投入运营。12月初,各酒类生产企业要办理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追溯、信息录入、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 各县 分拣点由所在县 商务部门 推荐,市酒类流通协会审核备案。 示范店(专柜)由分拣中心(点)负责 ,通过 公开选择的方式,在县区大型 商场 和酒类 专营店 中选择诚信经营、没有违法记录的 商 店中选定 并 授牌 ,统一 按照省厅要求标准建立专柜、示范店,实行连锁经营。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 组织领导
成立榆林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赵建宏任组长,副局长张伟、市酒类流通协会会长刘长征、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振林任副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榆林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酒类流通协会会长刘长征兼任。
(二)强化协会作用
市 酒类 流通 协会要发挥其行业优势,积极指导、联系和协调各县区分拣点的建设、运行, 组织 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 承担电子随附单编码和分拣点的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 强化县区机构
各县区 商务部门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域的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 及时向市局 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市县两级 共同 做 好我市酒类商品电子随附单追溯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榆林市商务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