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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

2019-03-20 14:46:21 来源:陕西榆林商务之窗 浏览: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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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全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贫困县区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电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商函[2019]128号)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为原则,以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和贫困农民创业就业为中心,按照长线与短线相衔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思路,不断完善贫困村电商发展服务体系,着力推动电子商务与贫困村产业融合,促进贫困村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年度任务要求,2019年我市计划在全市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7个,培训贫困人员1523人次,带动贫困人员创业189人,带动贫困人员经济增收1349人,培育电商扶贫龙头企业11户。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建成12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3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 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电子商务。 鼓励贫困人群结合自身在核桃、山地苹果、红枣、杂粮等农副土特产品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副土特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研发、生产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鼓励电商企业根据互联网市场需求特点,改进特色农副土特产品的设计与包装,推进产品全程追溯,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

(二)推动贫困人员创业。 制定电商扶贫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有条件的贫困人员利用电商自主创业。支持培育一批优秀的电商创业者,进一步激发贫困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动力。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培养和带动一批农村创业人员。

(三)大力开展电商培训。 重点对134个计划退出贫困村有电商从业愿望的贫困户子女、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就业农民开展电商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电商应用能力。

(四)加强农村电商服务资源对接。 开展电商资源对接活动,搭建电商企业与贫困村沟通交流平台,推动政企、企企之间的对接合作,重点是向贫困村引进物流配送、企业运营、电商服务、商品营销、便民服务等资源,切实提高贫困村电商的运营质量和水平。

(五)拓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利用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和阿里巴巴、京东等线上资源宣传推广我市农产品;建立农产品生产与电商企业的对接机制;建立贫困村产品品牌,做好向省内外大型电商企业推介工作。支持阿里巴巴建设“兴农扶贫”项目,利用“兴农扶贫”项目打造土特产线上销售平台,推广和宣传特色产品的品牌,扩大影响力。

(六)发挥龙头电商企业的作用。 今年各 县(市、区) 重点扶持培育1-2个效益较高、影响力广、销售份额大的电商扶贫龙头企业。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服务站点,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就业、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

(七)加强镇村服务站点与贫困户的帮扶衔接。 各示范县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镇村服务站点建设目标,实现电商服务对贫困村的覆盖率达到50%的要求。已建成的镇村服务站点,进一步加强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提供公共便民服务、电商培训技能、外销产品组织,增强电商带动贫困户的精准度。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商务厅3月1日全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研究电商扶贫领域存在的示范项目进度慢、专项资金使用率效益不高的问题,正视问题,提高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

     (二)彻底落实整改要求。 要明确整改目标,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到今年8月底,2015、2017年两批8个示范县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要按照商务部要求和标准,全部建成并实现良好运营,全部完成贫困村站点建设目标,资金使用率达到100%。2018年3个示范县全部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贫困村站点建设实现25%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达到80%。5月底前省商务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项目进度不达标的示范县的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一名主管领导,配备专职干部,积极协调解决电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四)明确职责分工。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贫困群体融入电商供应链增收致富。在脱贫攻坚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期间,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平衡发展,持续推进。

(五)持续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腾讯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我市特色产品,提升知名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的好举措、好做法、好经验,增强电商扶贫和企业投资的信心,积极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