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
榆林市商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部门职能、部门领导及业务分工等。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负责人等。
3、规划计划类
包括商务工作规划、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工作进展等。
4、法规文件类。
包括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执法依据等。
5、业务信息类。
包括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督事项等。
6、其他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务信息。
(二)公开方式
榆林市商务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政府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为公众提供市商务局政务信息检索、查询和复制等服务。
(三)公开时限
榆林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的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我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科室
由市商务局答复的申请,受理科室为我局政秘科。
地址:榆林市青山中路市政府2号楼3楼312室
联系电话(传真):0912—3894162
邮政编码:719000
政秘科负责将申请按职能转交、督促、催办有关科室及时答复。
政秘科应印制好《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方便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受理申请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科室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
《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直接下载打印,也可以到我局政秘科领取。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②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榆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我局政秘科,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政秘科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政密科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榆林市商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见附件2)。
(3)答复
政秘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秘科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榆林市商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见附件3)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科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我局投诉,也可向市政府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榆林市商务局投诉电话:0912-3894162
地址:榆林市青山中路市政府2号楼3楼312室